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论坛,维护论坛的基本秩序,保障会员的权利和利益,订立本公约。
第一条 本论坛是由东营市胜利第十五中学一位教师私人创建和维护的网络论坛。
第二条 本论坛提供多种社会化网络服务,这些服务的目的是为会员创建快乐、尊严、自由的网上交流平台。
第三条 凡接受提供免费论坛的网站规则和本公约并成功注册的,都是论坛会员。
会员的用户名应符合论坛的规定,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或者故意误导他人的文字和符号。会员的用户名违反论坛规则的,其相关权利不受保护。
第四条 会员的尊严、自由和权利受论坛平等的保护。
论坛可以依照一定的标准对会员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权利。此类分级的标准应公开透明。
第五条 会员的积分和威望受论坛保护。
第六条 会员有依论坛规则在论坛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个人隐私受论坛保护。
论坛应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论坛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除非本人同意,或者依预先确定的规则,会员的个人资料和其他隐私信息不得被公开。
第八条 会员的任何行为,除非依在当时就已经存在的论坛规则的规定,不受处罚。
第九条 会员有违规行为时,将受到积分扣分、封帐号、封IP等处罚。
第十条 会员的任何权利,以不影响其他会员的相同权利为限。
论坛规则可以对这些限制做出具体的规定。
第十一条 会员在论坛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会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二条 会员的言论应符合论坛规则以及所在分区和版的规则。
会员发言前应了解所在版的讨论主题和相关规定,不发表与版规不符的言论,不在他人的帖子内发表与主帖内容无关的言论。
对他人或者论坛管理人员的投诉应发表在指定的栏目。
第十三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
第十四条 会员应遵守论坛秩序和网络道德,不得污言秽语,不得进行刷屏、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第十五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隐私,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 未经论坛许可,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
第十七条 会员在论坛内发表违规言论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
第十八条 会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
会员在公共论坛的言论一经发表,就无法由本人修改和删除,除非有重大理由,论坛管理人员不受理会员删除自己言论的请求。
第十九条 本公约为本论坛的根本性规章,在论坛内具有最高的效力。
本公约的效力仅限于论坛内部,不得解释为可以对会员或者他人的现实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本公约的任何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自始无效。
(本论坛公约参考于“天涯社区”公约)